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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評論

延後調價不是取消成本

2026-09-21

📄 原始公告:115/09/18審議會決議優先爭取政府撥補預算,本次電價調整暫不決定

這項決議的核心,不是電價已確定不漲,而是把原先估計應調漲12.83%的方案暫緩,優先爭取政府撥補台電3至8月吸收燃料成本的711億元,並將電價與輸配電費率留到12月一併討論。對家庭與企業而言,短期內可避免立刻面對電費變動;但成本壓力並未因延後決定而消失,後續仍須透過撥補、費率或其他審議結果處理。

這樣的設計是在幾個目標間取捨:燃料價格上升使發購電成本增加,若立即反映在電價,可能推升整體物價;若由台電持續吸收,則會增加其財務壓力。因此,審議會先以預算撥補作為緩衝,目的是爭取時間,避免單次決策只處理其中一端。12月再併同輸配電費率討論,也表示最後結果應看整體費率安排,而不能只把12.83%視為既定調幅。

一般人可注意兩件事:第一,711億元目前是優先爭取的撥補金額,並非已完成的結果;第二,10月2日起公開的會議紀錄與台電成本資料,是理解後續決策依據的重要資訊。關心電費的民眾與企業,應持續看12月審議是否作成調整決定,以及成本、撥補與費率之間如何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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