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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評論

廣告用語不能模糊車況

2026-09-17

📄 原始公告:115/09/16中古車廣告標榜「原鈑件」,不實遭罰!

這項處分代表,中古車廣告中的「原鈑件」不是可以隨意使用的行銷詞,而是會直接影響消費者判斷的具體車況資訊。當一般交易認知將它理解為保留出廠原車鈑件、未經更換時,若車輛已有鈑件更換情形或跡象,業者仍作出相反宣稱,就可能讓消費者對品質、車況與價格形成錯誤判斷。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處罰,重點不只在個案廣告是否精確,也在維持交易資訊的基本可信度。

這樣設計的制度邏輯,是因為中古車交易中,業者通常比買方更了解車況;若重要資訊可以用模糊或不符事實的方式包裝,消費者很難僅靠廣告文字作出合理比較。法律要求如實標示,並非禁止業者推銷車輛,而是要求推銷建立在足以讓買方正確判斷的資訊上。鈑件是否原裝之所以受到重視,正是因為它可能影響消費者對事故、維修程度及價格合理性的評估。

對一般人而言,看到「原鈑件」等車況宣稱時,應把它視為可查驗的資訊,而非單純廣告形容。購車前可要求查看鑑定報告,以及維修與更換紀錄,並確認這些資料是否與廣告內容一致。當廣告、鑑定資料與實車狀況能相互核對,消費者才較能依自己的需求與可接受條件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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