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措施代表的,不只是潛水消費多一項折抵,而是把「運動參與」與「環境選擇」放進同一套誘因設計。民眾原本持有運動幣,若到同時符合指定合作網絡與運動部特約資格的友善潛店消費,滿300元運動幣即可再折抵250元海洋幣。政策希望讓參與水域運動的人,在選擇店家時,能把是否落實環保準則納入考量。
這樣設計的邏輯,是不直接限制民眾只能到哪裡消費,而是透過較具體的優惠,降低選擇友善潛店的負擔。同時,優惠限定在指定店家與既有運動幣使用者,也能把資源集中在已具水域運動需求、且可配合保育目標的消費場景。所謂「生態旅遊與產業發展雙贏」,關鍵就在於讓環境友善的服務,成為消費者看得見、用得到的選項。
一般人要注意的,是資格並非只要到潛店消費即可:必須持有有效運動幣,並前往海保署官網指定、且同時為運動部特約的潛店;折抵門檻則是以300元運動幣消費為條件。此外,活動數量有限、用完為止,出發前應先確認店家資格與優惠是否仍有名額。對民眾而言,這是把既有消費用在符合政策目標店家的機會;對制度而言,後續能否真正達到效果,取決於指定與友善標準是否清楚,以及資訊是否容易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