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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評論

暫繳是稅務便利與資金取捨

2026-08-28

📄 原始公告: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於9月正式開跑!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本(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營利事業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如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2026-08-28

這項制度代表,部分營利事業須在年度結束、最終所得稅結算前,先依上年度應納稅額的一半預繳稅款。其核心不是重新計算當年度實際獲利,而是用既有的上年度資料作為相對明確、容易操作的基準。這樣設計可讓政府的稅收收入較穩定,也讓企業能及早知道大致的暫繳金額;但對企業而言,暫繳仍涉及一筆資金在9月前後的安排,因此不能只把它視為例行文書作業。

制度也設有免辦對象與2,000元以下門檻,反映行政程序不應讓稅額較低、剛開業、上年度無應納稅額,或依法有其他特殊處理方式的事業承擔過高成本。另一方面,未使用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或扣繳稅額抵減者,繳清暫繳稅款後可免填申報書,並可透過電子系統以信用卡或帳戶繳納,目的在於把政府審核與企業填報的成本,集中在真正需要核對資料的案件。

一般人若負責公司帳務,最重要的是先分清楚「免辦暫繳申報」不必然等於完全不用確認稅務義務。應先核對自身是否屬於免辦類型、上年度應納稅額的一半是否低於2,000元,以及是否有可用的抵減或留抵稅額;若不符合免辦條件,也要在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完成應辦程序。電子化能減少跑一趟的時間,但前提仍是資格判斷與繳納期限不能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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