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裁罰要處理的核心,不是品牌來自哪一國,而是業者在交易前提供的商品資訊是否正確。品牌國籍、設計來源與實際製造地,可能彼此不同;但當廣告直接標示「產地為日本」,消費者有理由把它理解為商品製造地。公平會認定產地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代表制度要求業者不能以品牌印象取代可查證的製造資訊。
這樣的設計,是為了讓市場上的選擇建立在相同且真實的資訊基礎上。消費者可以因價格、功能、品牌或產地作出不同判斷,但前提是這些資訊不能互相矛盾。本案中,商品說明書已標示「MADE IN KOREA」,廣告卻標示日本;裁罰的重點因此不在商品製造於哪裡,而在廣告資訊與實際標示不一致,可能使消費者依錯誤資訊購買。
對業者而言,刊登電商廣告前,應把品牌名稱、商品型號、說明書與原產地標示逐一核對,不能想當然耳。對一般消費者而言,看到知名外國品牌時,也可多比對廣告、商品標示與說明書;若產地是自己在意的購買條件,就應以具體標示確認,而不要只從品牌名稱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