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路社群媒體指稱「研議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可作為市價七折出售之青年首購住宅」一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澄清此為不實資訊。國土署重申,都市更新放寬容積獎勵係以「容積換公益」為核心精神,要求開發者就新增容積部分,提供實質社會住宅等公益資源,以擴大公共利益並回饋社會,強化居住支持體系,協助所得及經濟條件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國家社會住宅政策仍以「只租不售」為原則。報導中提及之可負擔供出售優惠住宅模式,為部分地方政府依其自治權限另行規劃之措施,與中央以社會住宅為主軸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政策不同,不宜混為一談。國土署強調,中央並無市價七折出售青年住宅之規劃。

重點摘要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澄清,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並非用於市價七折出售青年首購住宅。
  • 都市更新放寬容積獎勵的核心精神為「容積換公益」,要求開發者提供實質社會住宅等公益資源。
  • 國家社會住宅政策原則為「只租不售」。
  • 地方政府規劃之可負擔供出售優惠住宅模式,與中央政策不同,不應混淆。
  • 中央並無規劃市價七折出售青年住宅。

資格條件

協助一定所得及經濟條件的家庭解決居住問題。

適用對象

青年,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