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正式訂定並公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庫藏股時應使用的申報書格式。此舉旨在規範企業執行庫藏股時的資訊揭露標準,確保市場交易透明度,並保障投資人權益。自115年5月1日起,相關企業辦理買回股份申報時,須依循此新訂格式辦理。
重點摘要
-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2條第3項訂定。
- 規範上市上櫃公司買回股份之申報書格式。
- 生效日期為2026年5月1日。
資格條件
上市上櫃公司
適用對象
上市上櫃公司、投資人
背景說明
為強化上市上櫃公司買回股份(庫藏股)之監理,金管會透過訂定統一的申報書格式,提升企業資訊揭露的標準化與透明度。此措施有助於投資人更清楚掌握公司買回股份的動機與執行細節,維護資本市場秩序。
實用提醒
['上市上櫃公司應於2026年5月1日前檢視內部申報流程,確保屆時使用的申報書格式符合最新規定。', '建議相關法務或財務人員密切關注金管會後續發布的申報系統更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