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企業投入運動產業,政府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針對營利事業捐贈運動賽事提供租稅優惠,重點如下: | 項目 | 內容 | | :--- | :--- | | 加成減除比率 | 提高至 175% | | 適用額度 | 1,000 萬元內(職業/業餘運動業) | | 優惠期限 | 延長至 120 年 12 月 23 日 | 此政策透過提高節稅誘因,鼓勵企業支持職業或業餘運動發展,進而帶動全民運動風氣。

重點摘要

  • 營利事業捐贈經認可之全民運動賽事,支出可全數列為捐贈費用。
  • 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於1,000萬元額度內,可享175%加成減除營利事業所得額。
  • 租稅優惠施行期間延長至120年12月23日。
  • 捐贈須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專戶辦理,方可適用優惠。

金額資訊

  • 1,000萬元額度內享175%加成減除

資格條件

營利事業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專戶,捐贈經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

適用對象

企業

背景說明

政府為擴大企業參與運動產業發展之誘因,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及26條之2。透過提高租稅減免比率與延長優惠期限,鼓勵企業投入資源支持職業與業餘運動賽事。

實用提醒

['務必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專戶辦理捐贈,否則無法適用加成減除。', '捐贈金額加成減除部分,應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計算,請留意稅務申報細節。', '受贈對象若有轉捐贈行為,將無法適用加成減除優惠,企業捐贈前可先確認受贈單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