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強化食品安全管理,修正並調整「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名稱。此修正案旨在提升檢驗技術的精確度與標準化,確保市售食品符合衛生安全規範,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新制將於115年7月1日正式生效,屆時相關食品業者須依循更新後的檢驗標準進行檢測。
重點摘要
- 修正「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名稱為「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
- 調整檢驗方法標準,提升食品中A型肝炎病毒檢測之準確性。
- 新制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資格條件
食品業者及相關檢驗機構
適用對象
食品業者
背景說明
政府為強化食品衛生安全,定期更新檢驗技術標準以符合國際趨勢。此修正案透過標準化檢驗流程,協助業者落實自主管理,並保障民眾飲食安全。
實用提醒
['食品業者應於2026年7月1日前檢視內部檢驗流程,確保符合最新公告之檢驗方法。', '建議相關檢驗實驗室提前更新檢測技術與設備,以符合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