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布修正「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及「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之第7條(航港局為第6條),主要針對組織編制與職掌進行法制化調整。此修正案自115年3月11日起正式施行,確保交通部轄下各局處運作符合最新組織架構需求,對一般民眾而言,主要影響在於政府機關行政效率與業務權責的明確化。
重點摘要
- 修正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第7條
- 修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7條
- 修正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第6條
- 上述修正條文自115年3月11日起施行
資格條件
無特定申請資格,為政府組織法規調整。
適用對象
一般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為配合組織改造與業務需求,定期檢討並修正各機關組織法規。此舉旨在優化行政組織架構,提升交通業務管理效能。
實用提醒
['此為政府組織法規修正,民眾無需進行任何申請或行政程序。', '若需查詢最新組織架構,可至交通部官網查詢相關法規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