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採「擴大書面審核」方式,務必正確填報行業代號並適用對應的純益率。若經營多種行業,應以營業收入最高者作為主要業別計算所得額。此措施旨在簡化小型營利事業的稅務申報程序,但企業仍須依法設置帳簿並保存憑證,若實際調整後純益率高於書審標準,應按較高者申報。
重點摘要
- 營利事業應正確填報行業代號,避免因代號錯誤導致所得額計算失準。
- 經營兩種以上行業時,應以營業收入較高之主要業別純益率計算。
- 適用擴大書審之企業仍須依法設置帳簿並保存憑證。
- 若帳載調整後純益率高於擴大書審純益率,應按較高者申報繳稅。
資格條件
符合「一百十四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之營利事業。
適用對象
營利事業
背景說明
政府為簡化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程序,針對符合條件之小型營利事業提供擴大書面審核機制。此機制協助企業降低稅務遵循成本,但企業仍需確保申報資料與實際營業狀況相符。
實用提醒
['申報前請至國稅局網站確認所屬行業之114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若經營多項業務,請務必先計算各項營業收入,以收入最高者作為主要業別申報。', '即使採擴大書審,仍應落實帳簿記載與憑證保存,以備國稅局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