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擬增訂「雷射加工工業」為團體業別,並明定其業務範圍,以利相關產業團體之組織與運作。

重點摘要

  • 增訂「雷射加工工業」為工業團體業別
  • 明確規範雷射加工工業之業務範圍
  • 預告期至 115 年 6 月 16 日止

資格條件

從事雷射加工相關業務之工業團體或業者

適用對象

雷射加工相關產業業者及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