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命令,正式廢止113年12月18日發布之金管保財字第11304943481號令,該廢止案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重點摘要
- 廢止金管保財字第11304943481號令
- 生效日期為115年1月1日
適用對象
保險業者、相關金融機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命令,正式廢止113年12月18日發布之金管保財字第11304943481號令,該廢止案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保險業者、相關金融機構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905&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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