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2條、第3條、第6條草案。本次修正旨在強化不適任教育人員的通報、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機制,以保障學生權益及教育環境品質。預告期間至民國115年4月15日止。
重點摘要
- 預告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部分條文。
- 修正條文包含第2條、第3條、第6條。
- 旨在強化不適任教育人員的通報、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機制。
- 預告終止日為民國115年4月15日。
資格條件
無特定資格限制,涉及教育人員不適任行為之通報、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
適用對象
教育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學生家長、學生、教育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