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部分國家要求我國國民入境時須持有移民署核發、證明14天內未曾到過中國大陸的「入出境紀錄」。為提供海外國人便利服務,移民署自2020年2月14日起,緊急修改系統,提供海外國人申辦「入出境紀錄」(含前往及來自地區),申辦時間原則上依臺灣時間1個工作天即可完成。紀錄內容的「前往地區」指離臺第一個抵達點,「來自地區」指抵臺前出發點。

重點摘要

  • 因應疫情,部分國家要求我國國民入境時須提供14天內未曾到過中國大陸的入出境紀錄。
  • 移民署自2020年2月14日起,提供海外國人申辦「入出境紀錄」服務。
  • 申辦時間原則上為1個工作天(依臺灣時間)。
  • 紀錄內容包含「前往地區」(離臺第一個抵達點)及「來自地區」(抵臺前出發點)。

資格條件

海外國人

適用對象

海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