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於國立臺北大學舉辦「國際生畢業留臺暨就業講座」,說明外籍生及僑生畢業後留臺發展的居留延期(最長可達2年)或變更工作居留的法規。講座並加強反詐騙宣導,提醒學生「反詐4不」(不當人頭、不當車手、不非法買賣、不提供帳戶與SIM卡),並謹記「3C原則」(保持冷靜、小心查證、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現場亦推廣「1990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重點摘要

  • 外籍生及僑生畢業後,可申請以「其他」事由延期居留1年,必要時可再申請1次,總延期居留效期最長可達2年。
  • 獲得工作許可後,可儘速變更為工作居留。
  • 未及時變更居留原因,原居留證將遭廢止,可能面臨逾期罰鍰或限期出境風險。
  • 反詐騙宣導「反詐4不」:不當人頭、不當車手、不非法買賣、不提供帳戶與SIM卡。
  • 遇到疑似詐騙訊息應謹記「3C原則」:保持冷靜(Calm Down)、小心查證(Check it out)、撥打(Call)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 推廣「1990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提供多國語言服務。

資格條件

外籍生及僑生

適用對象

國際學生、外籍生、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