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因應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高雄市魚塭養殖產業嚴重災損,已將魚塭養殖全品項的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申請受理期限,從原訂115年9月8日延長至115年9月30日。此措施讓受災養殖漁民有更多時間整理災損資料並提出申請,以取得災後復養及營運所需資金;未在期限內申請,可能影響取得救助與貸款資格。

重點摘要

  • 適用地區為高雄市。
  • 救助對象為魚塭養殖全品項受115年8月下旬豪雨影響的案件。
  • 可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低利貸款。
  • 原受理期限為115年9月8日,因災損嚴重延長至115年9月30日。
  • 公告依據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第1項。

資格條件

位於高雄市、從事魚塭養殖全品項,且因115年8月下旬豪雨遭受災損並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相關規定的養殖漁民。

適用對象

高雄市受115年8月下旬豪雨影響的魚塭養殖漁民

背景說明

農業部先前已公告高雄市為115年8月下旬豪雨魚塭養殖天然災害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但考量當地災損嚴重,因此延長申請期限。這項措施可協助受災養殖戶取得復養資金與災害救助,降低極端天候對水產養殖生計的衝擊。

實用提醒

['應於2026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地受理機關提出申請,避免逾期失去申請資格。', '申請前應備妥身分、養殖經營及災損相關佐證資料,並確認魚塭所在地與養殖品項資料正確。', '可先洽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區公所或當地漁會,確認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的申請文件及現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