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因應連假返鄉、出遊車流增加,提醒車主檢查汽車保險是否仍在有效期間。全國近3年平均每年約有40萬件交通事故、約2,900人死亡,交通事故風險及賠償責任不可忽視。 | 項目 | 現行/調整內容 | |---|---| | 強制車險死亡及第一失能等級給付 | 自2026年7月1日起,由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 | 第三人車輛、財物損失 | 不屬強制車險保障,宜評估加保第三人責任保險 | 一般車主若只投保強制車險,發生事故時可能仍須自行負擔超額人身賠償及財損責任。純電車可依需求投保電動車專屬第三人責任保險,油電混合車則應投保傳統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使用輔助駕駛功能仍須注意路況,否則肇事可能造成續保保費提高。
重點摘要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主要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傷亡給付,不包括第三人車輛及財物損失。
- 自2026年7月1日起,強制車險死亡及第一失能等級保險給付將由200萬元調升為300萬元。
- 車主可評估加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轉移超過強制車險給付標準的人身賠償及第三人財損風險。
- 純電動車已有專屬第三人責任保險商品;油電混合車仍須投保傳統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 依賴輔助駕駛系統而未注意路況導致事故,可能使肇事紀錄等級提高、續保保費增加。
- 投保前應確認保單保障範圍、附加條款及不保事項;可洽產險公會0800-221-783或各產險公司詢問。
金額資訊
- 元
資格條件
所有依法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汽車車主均適用;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及電動車專屬第三人責任保險可由車主依需求向產險公司投保,實際承保內容依各公司保單條款而定。
適用對象
汽車車主、純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車主,以及連假期間開車返鄉或出遊的駕駛人
背景說明
金管會考量連假期間用車與交通事故風險上升,呼籲車主預先確認保險效期及保障缺口。強制車險提供基本傷亡保障,但不足以涵蓋第三人財損與可能的高額賠償,因此政府提醒民眾依自身風險評估補足保障。
實用提醒
['出遊前先確認強制車險及任意車險的到期日,避免保單失效而違法或失去保障。', '檢查第三人責任保險的人身傷害與財物損失保額,勿誤以為強制車險已涵蓋撞車、撞物等財損賠償。', '純電車與油電混合車適用商品不同;投保前應確認車型分類、附加條款、自負額及不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