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依《農業部動物保護諮議會設置要點》,公開遴聘第2屆動物保護諮議會專家及學者代表委員。申請人須具10年以上相關服務經驗,並於民國115年11月30日(西元2026年11月30日)前,以郵寄方式送交推薦表及證明文件。此諮議會將提供動物保護政策的專業建議,影響政府後續動保措施與制度規劃;符合資格的動保、獸醫、學術或相關領域人士,可透過本次遴聘參與公共政策。

重點摘要

  • 農業部公開遴聘動物保護諮議會第2屆專家及學者代表委員。
  • 申請人須具10年以上動物保護或相關服務經驗。
  • 須檢附推薦表及服務經驗證明;如有直轄市、縣市動保主管機關或公協會推薦文件可一併附上,無推薦文件者可免附。
  • 申請資料須於2026年11月30日前郵寄至農業部動物保護司,以郵戳為憑。
  • 地方動保主管機關或公協會每個單位最多推薦1人。
  • 獲遴聘委員自116年遴聘生效日起,聘期為3年。

資格條件

具10年以上相關服務經驗者;申請時應檢附推薦表及相關經驗證明文件。直轄市、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公(協)會推薦文件如無可免附。

適用對象

具動物保護、獸醫、學術研究或相關實務經驗10年以上的專家、學者及專業人士

背景說明

農業部設置動物保護諮議會,目的在納入外部專家與學者意見,協助動物保護政策及制度的研議。透過公開遴聘具實務或學術經驗者擔任委員,可提升政策制定的專業性與多元性,並間接影響動物福利及飼主相關規範。

實用提醒

['先確認服務經驗是否累計滿10年,並備妥可佐證年資與專業經歷的文件。', '推薦表及附件應於截止日前寄出,郵寄收件以郵戳日期為準,建議保留掛號收據。', '如透過地方動保機關或公協會推薦,應及早確認推薦名額,因每個推薦單位限推薦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