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依《有機農業促進法》第12條第3項,預告修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的類別、品項一覽表,修正草案及說明文件已公布於農業部與漁業署網站。此項修正將影響相關農漁產品是否可適用有機或轉型期管理、驗證及標示規範,攸關生產者的經營與消費者對有機產品的辨識。民眾及利害關係人可自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提出意見。
重點摘要
- 農業部預告修正「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
- 修正法源依據為《有機農業促進法》第12條第3項。
- 草案及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可至農業部及農業部漁業署網站查閱。
- 任何人均可在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提出意見或修正建議。
- 意見洽詢承辦單位為農業部漁業署,電話為(02)2383-5733,電子郵件為 [email protected]。
資格條件
對公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的民眾、農漁業生產者、相關業者及團體,均可提出意見。
適用對象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的生產者、農漁民、驗證或販售業者,以及關注有機農業制度的民眾與團體。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有機農業制度管理產品的生產、驗證與標示,以維護有機產品市場秩序及消費者信任。此次是法規命令附表的修正預告程序,讓受影響的農漁業者與社會大眾能在正式實施前閱覽草案並提供建議。
實用提醒
['先下載並比對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確認自身生產或販售品項是否受到影響。', '提出意見時應具體註明建議修正的品項、條文或理由,並在法定60日期限內寄送。', '可透過農業部漁業署電話或電子郵件洽詢草案內容及意見提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