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為鼓勵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推動電子發票及節能減碳,115年度評選出43家統一發票績優營業人及24家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共67家,並於9月17日表揚。獲獎者須依法納稅、近2年無違章紀錄,且通過國稅局及財政部審查。自核定日起3年內,可獲專人稅務協助、主動取得稅法新訊,符合條件者並可享營所稅書面審核及免列入部分查核選案等優惠。對一般營業人而言,持續誠實申報、健全帳務及導入電子發票,有助降低稅務風險並爭取行政服務優惠。
重點摘要
- 115年度臺北國稅局共表揚67家績優營業人,其中使用統一發票績優者43家、使用電子發票績優者24家。
- 臺北市設籍營業人約27萬4,754家,本年度獲獎率約萬分之2.5。
- 獲獎營業人須依法繳納稅捐、2年內無任何違章紀錄,並通過國稅局初選、複選及財政部核定。
- 獲獎者自核定日起3年內可獲指定專人稅務協助、稅法與釋令資訊,並有條件享受書面審核及免列入選案查核優惠。
- 國稅局鼓勵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以健全財務制度、落實內部管理及推動節能減碳。
資格條件
設籍臺北市的營業人,依法繳納稅捐、近2年內無任何違章紀錄,並須通過臺北國稅局審查小組初選與複選,以及財政部審查核定。
適用對象
設籍臺北市、使用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的營業人及企業
背景說明
財政部透過績優營業人表揚制度,鼓勵企業誠實申報納稅並採用電子發票,兼顧稅務遵從、數位化及節能減碳目標。對營業人而言,良好的帳務與納稅紀錄不僅可降低違章風險,也可能取得較便利的稅務服務與查核優惠。
實用提醒
['定期檢視統一發票開立、營業稅申報及營所稅申報資料,避免漏報、短報或逾期申報留下違章紀錄。', '導入電子發票及完善帳務保存流程,建立可追溯的內部管理與憑證管理機制。', '如獲核定為績優營業人,應持續如期完成營所稅結算申報並繳清稅款,以維持相關獎勵優惠適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