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因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高雄市農業災損嚴重,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將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申請期限,由原定115年9月7日延長至9月18日。此措施可讓受災農民有更充裕時間備妥災損及身分相關文件,申請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以降低天災對農業生產、收入及復耕復養的衝擊。

重點摘要

  • 適用地區為高雄市。
  • 救助原因為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農業災害及嚴重損失。
  • 可申請項目包括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 受理期限由115年9月7日延長至115年9月18日。
  • 公告依據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

資格條件

高雄市境內因115年8月下旬豪雨受災,且符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相關規定的農民、農業經營者。

適用對象

高雄市受115年8月下旬豪雨影響、農作物或農業設施受損的農民及農業經營者

背景說明

農業部先前已公告高雄市為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辦理地區。由於災損情形嚴重,政府延長申請期間,讓受災農民能完成勘查、文件準備與申請程序,協助恢復農業生產。

實用提醒

['請在2026年9月18日前向所在地公所或相關受理單位提出申請,避免逾期失去資格。', '及早整理土地或農業設施使用證明、身分文件及災損資料,並配合現場勘查。', '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的資格及應備文件可能不同,申請前可先向區公所、農會或農業主管機關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