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苗栗縣為辦理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305%計息(目前年息1.415%)。申借農漁民應自公告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重點摘要
- 公告苗栗縣為辦理茶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 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
-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305%計息(目前年息1.415%)。
- 申請流程:公告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公所申請受災證明書,證明書核發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資格條件
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且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6項所定情事。
適用對象
農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