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於115年9月9日委員會議決議,史泰博台灣分公司在「STAPRO史泰博‧台灣」網站販售力大牌ABEL卡好剪刀時,標示產地為台灣;但該商品供應商已自111年5月後將製造地改為中國,網站資訊未同步更正。公平會認定產地屬足以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的重要資訊,該標示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處5萬元罰鍰。此案提醒網路賣家及品牌商應定期核對商品頁面資訊;消費者購物時也可留意產地標示與實際包裝是否一致。
重點摘要
- 史泰博台灣分公司網站販售「力大牌ABEL卡好剪刀60013/6 1/2吋」時,標示產地為台灣。
- 該商品於111年5月以前確在台灣製造,但自111年5月後已改由中國製造。
- 公平會認定商品製造地會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錯誤產地標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
- 公平會對史泰博台灣分公司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 業者刊登廣告前應確認商品產地等重要資訊真實且已更新。
金額資訊
- :新台幣50,000元
資格條件
適用於從事商品銷售、刊登商品廣告或提供商品產地資訊的業者;消費者可作為辨識商品資訊及提出申訴的參考。
適用對象
網路零售商、商品供應商、品牌商及一般消費者
背景說明
公平交易法禁止業者對商品品質、內容、產地等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事項作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隨供應鏈與製造地調整,業者若未即時更新網站商品資訊,可能誤導消費者並面臨行政處分;消費者則可據此重視產地標示的正確性。
實用提醒
['業者應建立商品資料定期覆核機制,供應商變更產地、規格或成分時應立即同步更新網站、型錄及廣告。', '消費者收到商品後,可比對商品頁面的產地資訊與外包裝、標籤或進口資訊;如有明顯不一致,可保留截圖、訂單及照片作為申訴證據。', '採購或電商上架人員應避免沿用舊版商品文案,尤其要重新確認產地、認證、規格與價格等可能影響購買決定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