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預告修正「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間至2026年11月10日。本案涉及身心障礙績優運動選手及有功教練的獎勵制度,目的在配合運動政策及實務需求調整相關規範。草案尚處預告階段,尚未正式生效;符合資格的選手與教練未來可留意修法內容是否影響獎勵條件、標準或程序,並可於預告期間提出意見。
重點摘要
- 運動部預告修正「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 本案目前為法規草案預告,並非已生效的正式規定。
- 法規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1月10日。
- 修法將影響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的獎勵制度,但原文未載明具體修正條文及獎勵金額。
資格條件
預計適用對象為符合「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所定資格的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具體資格與獎勵條件須以修正草案及未來正式發布內容為準。
適用對象
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有功教練及關注身心障礙運動政策者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獎勵制度肯定在國內外賽事有優異表現的身心障礙運動選手,以及協助選手培訓與參賽的有功教練。此次修法預告表示相關制度可能調整,讓獎勵規範更符合現行運動發展與執行需求,也提供利害關係人參與法規意見表達的機會。
實用提醒
['選手、教練及相關協會可在2026年11月10日前追蹤運動部公開的草案條文與說明資料,確認修正內容。', '若修法可能影響自身權益,可依法規預告程序於預告期間提出具體書面意見。', '正式獎勵資格、金額與申請程序應以修正辦法正式發布後的規定為準,勿僅依預告標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