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擬增列CCC2404.91.00.10-6「以口服方式攝入尼古丁之含尼古丁產品,且非戒菸輔助用產品」,並增訂輸入規定代號「111」。此案目的在加強管理非供戒菸使用的口服尼古丁產品進口,可能影響相關產品的進口、報關及販售安排。一般民眾若購買或自國外攜入此類產品,未來可能須留意輸入限制及主管機關後續正式公告的規定。

重點摘要

  • 經濟部預告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
  • 擬納入管制的品項為以口服方式攝入的含尼古丁產品,且非屬戒菸輔助用產品。
  • 新增貨品分類號列為CCC2404.91.00.10-6。
  • 草案擬適用輸入規定代號「111」。
  • 本案目前為預告修正草案,尚待預告期結束及後續正式公告。

資格條件

不適用;本案為輸入貨品限制規定修正草案,主要涉及相關產品的進口人、報關業者及供應鏈業者。

適用對象

含尼古丁口服產品進口商、報關業者、販售業者及可能自海外購買或攜帶相關產品入境的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將非戒菸用途的口服尼古丁產品納入進口管理,以因應新型尼古丁產品的流通與監管需求。此措施對業者而言涉及進口合規與報關作業,對消費者而言則可能影響跨境購買、郵寄或攜帶入境的可行性。

實用提醒

['進口業者應在預告期間確認產品成分、用途及CCC稅則號列,並留意後續正式公告的生效日期與輸入條件。', '消費者避免在規定未明前大量跨境訂購或攜帶非戒菸用途口服尼古丁產品,以免發生通關或退運風險。', '應確認產品是否屬經核准的戒菸輔助用品;若非屬該用途,可能適用本次擬增列的輸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