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旨在釐清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相關規定。本次預告提供公眾意見表達的機會,以確保法規的周延性與適用性。
重點摘要
- 預告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
- 本次修正旨在釐清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相關規定。
- 預告期間開放公眾提供意見。
資格條件
無特定資格限制,為法規預告階段。
適用對象
事業廢棄物產生者、再利用業者、環保相關業者及關心環保法規的民眾。
環境部預告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旨在釐清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相關規定。本次預告提供公眾意見表達的機會,以確保法規的周延性與適用性。
無特定資格限制,為法規預告階段。
事業廢棄物產生者、再利用業者、環保相關業者及關心環保法規的民眾。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527&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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