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旨在釐清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相關規定。本次預告提供公眾意見表達的機會,以確保法規的周延性與適用性。

重點摘要

  • 預告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
  • 本次修正旨在釐清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相關規定。
  • 預告期間開放公眾提供意見。

資格條件

無特定資格限制,為法規預告階段。

適用對象

事業廢棄物產生者、再利用業者、環保相關業者及關心環保法規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