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並自公告日起生效。此項修正涉及桃園管理處轄區農田灌溉水資源的管理與供水制度,目的在配合農田水利事務及區域灌溉需求調整。對轄區農民而言,灌溉用水的輪灌、配水、申請或管理規範可能依修正後制度辦理,應留意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後續公布的具體內容。

重點摘要

  • 農業部修正桃園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的灌溉制度。
  • 修正制度自公告日起生效。
  • 適用範圍為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轄區。
  • 原文未提供修正條文、灌溉區域清單或具體配水規則。

資格條件

適用於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的灌溉用水及相關農田水利事務;具體適用對象與條件應依修正後制度條文認定。

適用對象

桃園管理處轄區內使用農田灌溉水的農民、土地所有權人及農業經營者

背景說明

農田水利灌溉制度是農業用水調度、分配與管理的重要依據,可影響農作灌溉的穩定性及水資源使用秩序。農業部修正桃園管理處轄區制度,代表相關灌溉管理將以新規定執行,農民應確認自身耕地是否位於適用區域。

實用提醒

['向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查詢修正後完整條文及自身耕地是否適用。', '如有灌溉用水申請、輪灌或配水需求,應依新制度確認辦理程序與時程。', '保存土地資料、灌溉用水相關文件及管理處通知,以利後續申請或異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