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預告修正「公共運動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及第6條,徵詢各界對草案內容的意見,預告期間至民國115年10月27日(西元2026年10月27日)止。此修法涉及公共運動設施的設置與管理規範,將影響地方政府及設施管理單位未來辦理運動場館、場地等公共設施的依循標準。一般民眾可透過預告程序了解修法方向並提出意見,未來規範也可能影響公共運動設施的使用環境、管理方式及服務品質。
重點摘要
- 運動部預告修正「公共運動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及第6條。
- 本案屬法規修正草案預告,尚未正式生效。
- 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0月27日。
- 修法內容與公共運動設施的設置及管理規範相關。
- 民眾、地方政府及運動設施相關單位可於預告期間關注並提出意見。
資格條件
無申請資格限制;對修正草案有意見的民眾、團體、地方政府及公共運動設施相關單位,均可於預告期間參與提供意見。
適用對象
地方政府、公共運動設施管理單位、運動團體及一般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法規預告程序,公開徵詢社會各界對公共運動設施設置與管理規範修正的意見。公共運動設施與民眾日常運動、休閒及場館安全有關,修法後將成為相關單位規劃、興建及管理設施的重要依據。
實用提醒
['預告內容僅為草案,正式規定仍須以後續發布版本為準。', '如欲提出建議,應在2026年10月27日前確認運動部公告的意見陳述管道及格式。', '使用公共運動設施的民眾可特別關注草案是否涉及場地安全、無障礙、開放使用或管理責任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