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抗生素及其代謝物多重殘留分析」,並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此項檢驗方法是政府監測食品中動物用抗生素及其代謝物殘留的重要技術依據,攸關食品安全稽查、產品檢驗與違規判定。對一般消費者而言,有助於提升肉品、水產品等食品的藥物殘留監測一致性;食品業者及檢驗單位則須因應新方法調整檢測流程與品質管理。

重點摘要

  • 衛生福利部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的抗生素及代謝物多重殘留分析檢驗方法。
  • 修正後檢驗方法自2027年1月1日生效。
  • 新方法將作為食品安全監測、抽驗及檢驗結果判定的技術依據。
  • 食品製造、販售及檢驗相關業者應確認檢驗程序與設備是否符合新規範。

資格條件

不適用;本公告為食品檢驗方法修正,主要適用於政府檢驗機關、食品檢驗單位及需進行相關檢測的食品業者。

適用對象

食品業者、食品檢驗機構、政府食品衛生管理及稽查單位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訂定與更新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建立一致的科學檢測標準,以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及市場監測。抗生素殘留若未妥善控管,可能影響消費者健康與抗生素抗藥性風險,因此檢驗方法更新對食品供應鏈及民眾食安權益具有意義。

實用提醒

1. 食品業者如有自行送驗或委託檢測需求,應及早向檢驗機構確認其自2027年1月1日起採用的檢驗方法。\n2. 檢驗機構應預先檢視儀器、標準品、方法確效及品質管制程序,避免生效後檢驗結果不符規範。\n3. 消費者購買肉品、水產品等食品時,宜選擇來源清楚、標示完整及具可信檢驗管理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