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預告將廢止「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0月27日。該辦法原本涉及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的投資抵減租稅優惠;廢止後,相關業者可能無法再依此辦法申請或適用投資抵減。對從事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相關設備投資的企業而言,應及早確認既有投資案的適用資格、時程及替代租稅優惠,以避免影響投資成本與稅務規劃。

重點摘要

  • 財政部預告廢止「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 預告終止日為民國115年10月27日,即2026年10月27日。
  • 受影響對象主要為從事資源回收再利用、設備購置或相關研究支出的企業。
  • 業者未來可能無法再依該辦法適用投資抵減,應檢視投資計畫及稅務安排。

資格條件

原辦法適用對象為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涉及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之投資抵減;預告廢止後,適用資格將不再依該辦法辦理。

適用對象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相關設備投資與研發支出企業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投資抵減措施,曾鼓勵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投入設備與研究發展。財政部現預告廢止該辦法,代表相關租稅優惠制度可能調整;企業應提早掌握法規變動,以降低投資與報稅風險。

實用提醒

['確認公司是否曾經或預計依本辦法申請投資抵減,整理設備購置、研究支出及發票憑證。', '若投資案仍在規劃或執行中,應向稅捐機關、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確認過渡適用及申報時點。', '同步檢視其他可適用的產業創新、環保或節能相關租稅優惠,評估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