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4條,修正適用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的特定農產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並於民國115年8月25日(2026年8月25日)起生效。此項調整涉及哪些農產品須依規定辦理產銷履歷驗證,影響農產品生產、驗證及販售端的法遵作業。對消費者而言,產銷履歷制度有助於確認農產品來源、生產紀錄及驗證資訊,提升食品安全與採購透明度;但原文未列出本次新增、刪除或調整的具體品項,須以附件內容為準。
重點摘要
- 農業部公告修正「實施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之特定農產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
- 修正依據為《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4條。
- 新的一覽表自2026年8月25日起生效。
- 具體適用的農產品類別及品項,應查閱公告附件「實質法規命令規定」及「其他事項說明」。
資格條件
適用對象為公告一覽表所列特定農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及涉及產銷履歷驗證的相關業者;具體品項與適用範圍須依附件一覽表認定。
適用對象
生產公告所列農產品的農民、農業經營者、產銷履歷驗證申請人及農產品供應鏈相關業者
背景說明
產銷履歷驗證制度透過生產過程紀錄、追溯管理與第三方驗證,強化農產品來源透明與食安管理。政府修正特定適用品項,可因應農業生產及市場管理需求;農民與業者須確認自身產品是否納入新規範,消費者則可藉由履歷標示取得較完整的產品資訊。
實用提醒
['農民及農業經營者應下載公告附件,比對自家生產或販售品項是否列入修正後的一覽表。', '若產品已納入適用範圍,應及早確認生產紀錄、追溯資料及驗證申請流程是否符合規定。', '採購農產品時,可留意包裝或販售資訊中的產銷履歷標示與追溯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