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應施檢驗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公告日起生效。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屬瓦斯容器的重要安全零組件,檢驗規定更新關係產品進口、製造及販售的合規要求,也有助於確保產品品質與使用安全。一般民眾雖通常無須自行申請檢驗,但購買或更換瓦斯鋼瓶、調壓設備相關零件時,宜選購符合檢驗規定的產品並由合格業者安裝。

重點摘要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商品的相關檢驗規定。
  • 修正後規定自公告日起即日生效。
  • 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為瓦斯容器安全關鍵零件,製造、進口及販售業者須留意最新檢驗要求。
  • 民眾使用瓦斯設備時,應優先選擇符合檢驗規定的產品及合格安裝服務。

資格條件

適用於應施檢驗的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商品,以及其製造、進口、販售等相關業者;原文未載明具體商品範圍、檢驗程序或豁免條件。

適用對象

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製造商、進口商、販售業者、瓦斯相關設備業者及使用液化石油氣設備的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商品檢驗制度管理具有安全風險的產品,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直接影響瓦斯容器的密封、充填及使用安全,因此須依最新規定辦理檢驗。此次修正並即日生效,目的在使商品安全管理要求與現行需求一致,降低不符合規格產品流入市場的風險。

實用提醒

['業者應儘速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確認修正條文、適用商品範圍、檢驗標準及標示要求,避免進口或販售不合規商品。', '民眾更換瓦斯容器相關閥件時,應委由合格瓦斯行或專業人員處理,勿自行改裝或使用來源不明零件。', '購買相關產品可留意商品檢驗標識、產品標示及業者提供的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