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涉及禁止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以及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的部分檢疫條件與項目。本案目的在因應植物病蟲害風險、維護國內農業生產與生態安全。從事植物、種子、農產品等進口的業者及旅客,未來應留意品項是否遭禁止或須符合檢疫、文件與輸入條件,以免貨物遭退運、銷毀或受處分。草案預告至2026年10月20日止。
重點摘要
- 農業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草案。
- 修正範圍包括甲、禁止輸入之植物或植物產品第1點。
- 修正範圍包括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點、第2點及第10點。
- 草案預告期間至2026年10月20日,可於預告期間提出意見。
- 修法將影響植物、植物產品、種子及相關農產品的輸入檢疫作業。
資格條件
適用於擬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至臺灣的進口業者、相關商業經營者及攜帶相關物品入境者;實際禁止或有條件輸入品項及應備檢疫條件,須依修正草案及後續正式公告內容辦理。
適用對象
植物及植物產品進口業者、農產品貿易商、種苗業者、跨境購物或自境外攜帶植物產品入境的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輸入檢疫制度管理境外植物、種子及植物產品,主要是為防範外來病蟲害、疫病或有害生物隨貨物入境,危及國內農業及生態環境。此次為修正草案預告,讓受影響業者與民眾能事先了解可能調整的輸入限制及檢疫要求,並在正式實施前提出意見。
實用提醒
['進口前應確認貨品的學名、產地、用途及是否屬於禁止輸入或有條件輸入品項。', '有條件輸入的貨品應及早備妥植物檢疫證明、輸入許可或其他所需文件,避免貨物抵臺後無法通關。', '可在2026年10月20日前追蹤農業部及動植物防疫檢疫機關公布的草案內容與意見徵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