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民國115年8月20日通過「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表示,該預算案以收支平衡、依法還債及不新增債務為編製原則,並呼籲立法院合理且如期完成審查,以維持政府施政與公共服務運作。總預算攸關社福、教育、醫療、交通、國防及各項政府服務的資源分配,實際執行內容及民眾可受益項目仍須視立法院審議結果而定。

重點摘要

  • 行政院院會於民國115年8月20日通過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 預算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 行政院指出預算編製原則包括收支平衡、依法還債及無新增債務。
  • 行政院長卓榮泰呼籲立法院合理、如期完成預算審查,以照顧全民福祉。

資格條件

非個人申請型補助或資格政策;預算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政府各項施政及服務的適用資格將依個別計畫規定辦理。

適用對象

全體國民及使用中央政府公共服務的民眾

背景說明

中央政府總預算是政府年度施政的財源基礎,須由行政院編列並送立法院審議。收支平衡、還債與不新增債務的安排,反映政府兼顧公共支出需求與財政紀律;預算能否及時完成審查,將影響各項公共服務及政策推動時程。

實用提醒

['可持續追蹤立法院預算審查及最終公布版本,確認各項民生、社福或補助計畫是否有調整。', '如關注特定補助或公共服務,應以相關部會後續公告的實施計畫、資格及申請期限為準。', '勿將行政院通過的預算案視為最終定案,實際內容仍可能因立法院審議而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