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分享一對旅客返臺辦理結婚團聚面談時,因航班多次延誤、實際近晚間11時才抵達桃園機場,原可能錯過已預約的面談時段。考量延誤非旅客可控制因素,移民官先將受理時間延至晚間10時30分,並於深夜持續留守,最終協助旅客完成面談。此案凸顯移民署在維持國境安全與依法審查下,對特殊旅運狀況提供彈性與同理服務;民眾辦理結婚團聚面談仍應事先預約、備妥文件,若遇航班異動應儘速聯繫承辦單位,不能預設一定可延後受理。

重點摘要

  • 申請國境線結婚團聚面談者,須依程序事先預約,抵臺後至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辦理報到及面談。
  • 本案旅客原預約晚間8時至10時面談,但因航班多次延誤,抵臺時間接近晚間11時。
  • 移民署考量航班延誤非旅客因素,彈性延長受理時間並由人員深夜留守,協助完成面談。
  • 旅客完成全部程序時已接近凌晨1時,移民署表示將持續兼顧依法行政、國境安全與便民服務。

資格條件

適用於依規定事先預約、返臺辦理結婚團聚面談的旅客;因航班延誤等特殊情況能否延長受理,須由移民署依個案情形處理,並非保證措施。

適用對象

返臺辦理結婚團聚面談的外籍配偶、其臺灣配偶及相關家庭成員

背景說明

結婚團聚面談是跨國婚姻家庭辦理入境及團聚相關程序的重要環節,申請人通常須配合預約時間與航班抵達時間完成報到。移民署藉由此案例說明,第一線人員在不影響審查與國境安全原則下,可對不可歸責於旅客的突發旅運狀況提供必要協助。

實用提醒

['預約團聚面談後,應預留轉機、通關及航班延誤時間,並隨身攜帶預約與面談所需文件。', '若航班延誤可能影響報到,應儘早透過移民署提供的聯絡方式通知承辦單位,並保留航空公司延誤證明或航班異動資訊。', '彈性延長受理屬個案處理,不宜因而延後行程或假設逾時後仍一定能完成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