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水產品中揮發性鹽基態氮之檢驗方法」草案,預告期間至民國115年10月12日(西元2026年10月12日)。揮發性鹽基態氮是評估水產品鮮度與腐敗程度的重要檢驗指標,此次修正將影響政府機關、檢驗單位及水產品業者採用的檢測依據。一般民眾雖無須申請,但可透過較一致、更新的檢驗標準,提升水產品食品安全監測與消費保障。

重點摘要

  • 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水產品中揮發性鹽基態氮之檢驗方法」草案。
  • 揮發性鹽基態氮可作為水產品鮮度及腐敗狀態的檢驗指標。
  • 草案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0月12日,利害關係人可於預告期間提出意見。
  • 修正後的檢驗方法將作為水產品食品安全檢測及管理的技術依據。

資格條件

無申請資格限制;與水產品檢驗、食品製造加工、販售、進口及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的單位或民眾,可於預告期間提供修正意見。

適用對象

水產品業者、食品檢驗機構、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關心水產品安全的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訂定及更新食品檢驗方法,建立一致的科學檢測依據,以監控水產品鮮度與食品衛生風險。揮發性鹽基態氮數值常用於協助判斷魚貝類等水產品是否可能因保存不當而品質劣化,修正方法有助於提升檢驗結果的一致性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實用提醒

['水產品業者及檢驗機構應留意草案內容與後續正式公告,及早評估實驗室設備、試劑、標準作業程序及人員訓練是否需要調整。', '如對檢驗步驟、適用範圍或執行成本有意見,應在2026年10月12日前依衛福部預告程序提出。', '消費者選購水產品時,仍應注意冷藏冷凍保存、包裝完整性、有效日期及是否有異味等基本食品安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