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於民國115年8月3日以新北城秘字第1151503828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底價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第4點,並自發布當日生效。此項修正涉及該局辦理採購案件時的底價審議內部程序,有助於調整採購管理與審議運作。一般民眾無須提出申請,但參與該局採購、標案或契約業務的廠商及相關承辦人員,應留意修正後規定。
重點摘要
- 發布機關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函號為新北城秘字第1151503828號。
- 修正文件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底價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
- 本次修正範圍為第4點。
- 修正內容自民國115年8月3日(西元2026年8月3日)起生效。
資格條件
無申請資格;適用對象主要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辦理採購及底價審議相關業務的人員與程序。
適用對象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採購承辦人員、底價審議小組成員及參與該局採購案件的廠商
背景說明
底價審議是政府採購程序的重要環節,關係採購案件預算、底價核定及招標作業的合規性。城鄉發展局修正相關作業要點,目的在於使內部審議機制符合最新行政管理或採購實務需求,並提升採購程序的一致性與透明度。
實用提醒
['承辦採購案件的人員應取得並比對修正後第4點全文,確認審議流程、權責分工或應備文件是否調整。', '投標或履約廠商可留意後續招標文件及採購公告是否反映新的內部審議作業。', '原文未載明第4點具體修正內容,應以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正式公告或完整要點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