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配合業務調整,預告修正「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此修正案涉及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相關業務的行政規費調整,對於相關產業從業者及申請相關執照、許可的企業而言,將直接影響其行政成本與申請流程。建議相關業者密切關注法規預告內容,以利後續營運規劃。 | 項目 | 說明 | | :--- | :--- | | 預告法規 | 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 | | 影響對象 | 廣播、電視、出版、電影相關業者 | | 預告終止日 | 2026-07-20 |

重點摘要

  • 文化部預告修正行政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
  • 涉及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業務之規費調整
  • 預告期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止

資格條件

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相關業務經營者或申請人

適用對象

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相關業者

背景說明

政府為規範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業務之行政規費,依據規費法相關規定進行收費標準調整。此措施旨在確保行政規費收費之合理性與法規之與時俱進,對相關產業之行政作業成本有直接影響。

實用提醒

['建議相關業者於預告期間內,至文化部官網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查閱修正草案全文。', '若對修正內容有意見,可於預告終止日前向文化部提出書面建議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