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運輸工具補給意願並降低業者營運成本,高雄關修正「船舶需用物品申請驗放作業要點」,放寬船舶專用物料及船員食用品之申報門檻與查核規定。 | 項目 | 修正內容 | | :--- | :--- | | 免附出口報單門檻 | 整批離岸價格提高至 20 萬元 | | 免派員查核門檻 | 整批離岸價格提高至 5 萬元 | 此舉旨在加速貨物通關並優化海關人力配置,對航運及物流業者而言,能有效簡化行政作業流程,提升補給效率。

重點摘要

  • 免檢附出口報單之整批物料離岸價格上限提高至 20 萬元。
  • 免派員至船邊查核之整批物料及食用品離岸價格上限提高至 5 萬元。
  • 在港船舶船員食用品數量合理者,不限金額均可以准單方式申報。
  • 超過 5 萬元之貨物仍須經海關查核後始得裝船,違者將受罰。

金額資訊

  • 200000
  • 50000

資格條件

從事船舶需用物品供應之業者

適用對象

航運業者、船舶物料供應商

背景說明

政府為提升我國港口補給競爭力,透過修正船舶需用物品驗放規定,降低業者行政負擔。此措施有助於吸引更多船舶停靠補給,並提升港口物流效率。

實用提醒

['離岸價格超過 5 萬元之貨物,務必經海關查核無訛後再裝船,切勿擅自行動以免觸法。', '申請時請備妥發票及准單一式 3 份向海關申報。', '若為船員食用品且數量合理,即使金額超過 5 萬元,仍可依准單方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