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15年2月高溫導致雲林縣荔枝(玉荷包、糯米荔枝除外)受損,農業部公告該地區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適用範圍。此措施旨在協助受災農民取得低利資金進行復耕與復建,減輕災害帶來的經濟壓力。 | 項目 | 內容 | | :--- | :--- | | 適用對象 | 雲林縣實際從事荔枝生產之農民 | | 貸款利率 | 年息1.415%(機動計息) | | 申請期限 | 需於公告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公所申請證明書,並於核發後30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貸款 |
重點摘要
- 適用對象為雲林縣荔枝(玉荷包、糯米荔枝除外)受災農民。
- 貸款利率目前為年息1.415%。
- 需先向當地公所申請「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
- 取得證明書後,於30個工作日內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金額資訊
- 貸款利率:年息1.415%
資格條件
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且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6項所定情事。
適用對象
雲林縣荔枝農民
背景說明
政府為協助受天然災害影響的農民,提供低利貸款以利復耕與復建。本次針對雲林縣荔枝受115年2月高溫影響之災情,啟動專案貸款協助農民度過難關。
實用提醒
1. 請務必於公告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受災證明書,逾期可能影響權益。 2. 申請貸款時需檢附「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 3. 若因交通或通訊中斷導致無法於期限內申請,可由公所覈實認定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