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ICAO)發布鋰電池行動電源新規範,自2024年4月8日起實施。旅客每人最多可攜帶2個行動電源,且禁止在飛行途中充電。此規定除原先不可託運、僅限手提行李攜帶外,主要差異在於數量限制。民航局已邀集相關單位研商配套措施並加強宣導,呼籲旅客遵守規定,妥善包裝並避免行動電源碰撞、短路,以維護飛航安全。
重點摘要
- 旅客每人最多攜帶2個行動電源。
- 禁止在飛行途中為行動電源充電。
- 行動電源僅限手提行李攜帶,不可託運。
- 新規範自2024年4月8日起全面實施。
資格條件
搭機旅客
適用對象
搭機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