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於115年1月28日至2月9日,會同標準局、衛福部食藥署及地方政府,針對臺北市迪化、桃園市藝文廣場、臺中市天津及高雄市三鳳等年貨大街進行聯合查核。查核項目包含磅秤準確度及食品標示。結果顯示磅秤合格率為98%,食品標示合格率為97%。磅秤不合格家數共3家(皆對消費者有利),食品標示違規家數共7家,已要求現場改善並由衛生局追蹤。業者若違反食品標示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消保處提醒民眾注意磅秤檢定合格標示、平穩放置,並檢舉偷斤減兩行為。購買食品時,應確認包裝或散裝食品標示資訊是否完整,並可撥打1950申訴消費爭議。
重點摘要
- 年貨大街聯合查核包含磅秤準確度及食品標示。
- 磅秤合格率為98%,食品標示合格率為97%。
- 磅秤不合格家數共3家,皆對消費者有利。
- 食品標示違規家數共7家,已要求現場改善。
- 違反食品標示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 提醒民眾注意磅秤檢定合格標示及平穩放置,並檢舉偷斤減兩行為。
- 購買食品時應確認標示資訊完整。
- 消費者可撥打1950申訴消費爭議。
金額資訊
- 罰鍰最高300萬元
- 罰鍰最高400萬元
資格條件
年貨大街業者(磅秤準確度、食品標示)、消費者(購買年貨權益)
適用對象
年貨大街業者、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