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出口廠商降低成本並提升國際競爭力,政府實施「外銷品沖退原料稅」制度,允許廠商針對外銷品所使用的進口原料申請退稅。此制度能有效減輕企業稅負與資金壓力,目前已全面推廣電子化作業,大幅縮短退稅時程。 | 項目 | 說明 | | :--- | :--- | | 申請期限 | 原料進口放行翌日起 1 年 6 個月內 | | 申辦方式 | 紙本或電子化(推薦) | | 電子化優勢 | 全程無紙化,退稅僅需 3-5 天 | | 關鍵申報 | 出口報單需填寫代碼「Y」並檢附用料清表 |
重點摘要
- 廠商需於原料進口加工時,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申請核定原料核退標準。
- 申請沖退稅期限為原料進口放行翌日起 1 年 6 個月內。
- 出口報關時須於報單申報代碼「Y」,並檢附用料清表。
- 電子化申辦可透過「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系統」辦理,退稅效率顯著提升。
資格條件
從事外銷品生產之廠商,且使用進口原料並符合核定之原料核退標準者。
適用對象
出口廠商
背景說明
政府為協助廠商降低出口成本、強化國際競爭力,長期實施外銷品沖退原料稅制度。透過此機制,企業可申請退還外銷品所使用進口原料之稅捐,減輕營運資金壓力。
實用提醒
['建議優先採用電子化申辦,不僅節能減碳,退稅入帳時間僅需 3 至 5 天。', '出口報關時務必確認報單「申請沖退原料稅欄」已填寫代碼「Y」。', '電子化申辦需使用工商憑證登入系統,請提前準備相關憑證與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