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 115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相關規定,維持基本所得額在 60 萬元以下者免繳納所得基本稅額。若超過 60 萬元,則需按 12% 稅率計算基本稅額,並與一般所得稅額進行比較,採「從高」原則繳納。 | 項目 | 規定內容 | | :--- | :--- | | 免稅門檻 | 基本所得額 60 萬元以下 | | 超過門檻計算 | (基本所得額 - 60 萬元) × 12% | | 繳稅原則 | 比較「一般所得稅額」與「基本稅額」,取高者繳納 |
重點摘要
- 115年度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免稅門檻維持為 60 萬元。
- 基本稅額計算公式為:(基本所得額 - 60 萬元) × 12%。
- 營利事業應比較一般所得稅額與基本稅額,若前者低於後者,需補繳差額。
- 短漏報基本所得額將面臨補稅及罰鍰處分。
金額資訊
- 600000
資格條件
營利事業單位
適用對象
營利事業
背景說明
政府為確保營利事業負擔合理稅負,透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範最低稅負制。此措施旨在防止營利事業利用各項租稅減免導致稅負過低,確保稅制公平性。
實用提醒
['營利事業在申報所得稅時,務必先行計算「一般所得稅額」與「基本稅額」之差額。', '若基本所得額計算錯誤導致短漏報,將面臨稅務機關補稅及罰鍰,請務必核實申報。', '如有申報疑義,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