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日公告,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自即日生效。此修正依據「農田水利法」第四條第一項。詳細之地段名稱及地號可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官網下載閱覽。
重點摘要
- 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
- 修正案自公告日起生效。
- 詳細資訊可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官網下載。
適用對象
農漁民
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日公告,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自即日生效。此修正依據「農田水利法」第四條第一項。詳細之地段名稱及地號可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官網下載閱覽。
農漁民
資料來源: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9445
最後驗證: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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