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農用證明是申請農舍建照的必要文件,若證明已過期,則無法直接申請建照。您需要重新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最新的農地農用證明。申請流程與首次申請大致相同,需再次確認農地是否仍符合農業使用,以及申請人是否仍具備資格。建議您儘早提出申請,以免延誤農舍興建時程。一般審查時間約為 30 個工作天。 (適用於 2025/202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