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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

買預售屋在蓋好前換約,需要繳契稅嗎?

A. 快速解答

預售屋在完工交屋前進行「換約」,不需要繳納契稅。因為契稅的課徵時機點在於「不動產所有權移轉」,而預售屋換約僅是轉讓「預售屋買賣契約」的權利,房屋尚未蓋好且尚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因此沒有產權移轉的事實。不過,換約行為屬於財產交易,若有獲利,賣方必須將這筆獲利併入當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進行申報。等到房屋蓋好、取得使用執照並辦理過戶時,最後一位買方才需要依法繳納 6% 的契稅。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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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預售屋在蓋好前換約,原則上不用繳契稅,但有其他稅務要注意。

預售屋在完工交屋前換約,也就是把買賣契約轉給別人,這時候還沒有房屋所有權的移轉,所以不用繳契稅。契稅是在房屋蓋好、辦理所有權登記和過戶的時候才需要繳,稅率是房屋評定現值的6%。換約這個行為,其實是把「買賣契約」這個權利賣掉,屬於財產交易。如果賣方因此賺到錢,這筆獲利要併入當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裡申報繳稅。

實際操作換約時,最重要的是要跟原建商確認換約的規定。有些建商可能會有換約的限制或需要支付手續費。買賣雙方要簽訂新的買賣契約,明確約定房屋的價格、付款方式、交屋時間等細節。換約時,建議找不動產經紀人協助,他們會比較清楚流程和需要的文件,也能幫忙處理合約內容。

很多人會誤以為換約就是把房子賣掉,所以會擔心契稅的問題。但記住,換約只是轉讓契約權利,真正產生所有權移轉並需要繳契稅,是等到房屋完工、取得使用執照、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然後再由最後買方辦理過戶給自己時。另外,換約的獲利要誠實申報所得稅,以免被追繳稅款。

如果對預售屋換約的稅務問題有疑問,可以向財政部國稅局或各縣市政府的稅捐稽徵處洽詢。他們會提供最正確的稅務資訊和相關法規。若涉及不動產交易流程,也可以諮詢不動產經紀人或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