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一般民眾

買預售屋在蓋好前換約,需要繳契稅嗎?

A. 解答

預售屋在完工交屋前進行「換約」,不需要繳納契稅。因為契稅的課徵時機點在於「不動產所有權移轉」,而預售屋換約僅是轉讓「預售屋買賣契約」的權利,房屋尚未蓋好且尚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因此沒有產權移轉的事實。不過,換約行為屬於財產交易,若有獲利,賣方必須將這筆獲利併入當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進行申報。等到房屋蓋好、取得使用執照並辦理過戶時,最後一位買方才需要依法繳納 6% 的契稅。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