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極有可能。若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內,在國內無住所且居留時間未滿365天,會被認定為「經常居住境外」。此時,國稅局會否准所有親屬扣除額(如配偶、子女等),導致遺產淨額增加,進而產生補稅情況。
例如:某甲長期居住國外,死亡前4年未曾入境,繼承人申報時列報了配偶及子女扣除額,國稅局查核後認定甲君為經常居住境外,直接剔除這些扣除額,導致遺產淨額暴增,繼承人不僅無法減稅,還需補繳數十萬元的遺產稅。建議申報前先確認被繼承人的出入境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