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一般民眾

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債務,可以從遺產總額扣除嗎?

A. 解答

可以,但有範圍限制。若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國民,其死亡前依法應納稅捐、罰鍰、未償債務、喪葬費,以及執行遺囑與管理遺產之必要費用,僅限於「在中華民國境內發生者」才能扣除。

若這些債務或費用是在國外發生的,則無法自遺產總額中減除。這與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的規定不同,後者對於債務扣除的地域限制較寬。申報時,請務必準備好境內債務的相關證明文件,以備國稅局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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